标题 淄博天元化工有限公司10000吨/年呋喃树脂及5000吨/年固化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
淄博天元化工有限公司10000吨/年呋喃树脂及5000吨/年固化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已初步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原料罐区及装卸区、装置区(生产车间)、控制室、辅助用房等设施,新购置各种釜类、冷凝器、泵等生产设备,依托原有水电气等公辅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 10000 吨呋喃树脂及 5000 吨固化剂。
项目名称:10000吨/年呋喃树脂及5000吨/年固化剂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址:临淄区金岭镇南乙烯南路淄博天元化工有限公司现有厂区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全文的网络链接为:
https://pan.baidu.com/s/1JxJim6lci0I9-rp-b_RBgg 提取码: 3fmf
纸质版报告可联系淄博天元化工有限公司查阅。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项目厂区周边5km范围内的居民和单位。公众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可向我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有关的意见。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如果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有任何意见,可通过网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网络链接为: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现场递交、发送邮件、邮寄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联系人:于经理 电话:15094888120
联 系 人:李经理 电话:15666031666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公告发布单位:淄博天元化工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