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青年见习工作,按照上级部门统一工作安排部署,现拟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岗位见习人员,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录取原则。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2.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内外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专业、资格要求和其他条件,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
高校毕业生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包括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毕业生,不包括函授、成人教育毕业生。符合条件的海外高校留学回国人员、港澳台高校毕业生同等享受就业见习补贴政策。
“离校2年内”即离校时间至签订就业见习协议的时间小于2年,离校时间以毕业证书签章日期为准。
“未就业”状态即参加就业见习时未缴纳社会保险、名下无营业执照的情形,曾参加社会保险或登记过就业的不影响未就业状态认定。
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信息可以从人社部门的登记失业人员信息库获取。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时的年龄应满16周岁且不满25周岁,年龄以身份证信息为准。
5.实行一次见习原则,已参加过就业见习的不再安排参加见习。
(二)岗位条件和要求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须知
(一)报名时间与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25日17:30—3月27日17:00
2.审核时间:2026年3月26日08:00—3月27日17:30
3.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等相关内容随时在周村区妇幼保健院公众号发布。
周村区妇幼保健院
周村区妇幼保健院
周村区妇幼保健院是由政府举办、不以营利为目的、具有公共卫生性质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是为妇女儿童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专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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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资料发送至人力资源科邮箱:rsk6137180@163.com。
(二)报名需要提供的材料和要求
1.《求职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2.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相关执业证、资格证原件,以上证件照片放置在一份PDF中上传;
3.属于“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参加招聘的,曾参加社会保险或登记过就业的不影响未就业状态认定,但必须确保现在未缴纳社会保险、名下无营业执照的情形。具体失业青年信息需从人社部门的登记失业人员信息库获取后再确定是否有资格参加本次见习招聘。
4.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扫码获取《求职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四、录取程序
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实时组织笔试、面试考试,各项实行百分制,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内容为本专业理论基础知识,面试采取随机抽题的形式进行。
2.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计入总成绩,总成绩设置最低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者不予使用。达到最低分数线者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用。
3.根据总成绩,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名单,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见习人选。
4.对因放弃应聘、取消应聘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依据总成绩进行递补。
5.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医院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证件及其他相关材料、虚报有关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7.录用人员见习期原则上为6个月,具体根据医院实际和见习情况决定。见习期按照见习岗位相关规定进行管理落实待遇,见习期满见习协议结束。
五、招聘监督
本次青年见习岗位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招聘程序,严肃招聘纪律,保证招聘质量,实行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由医院纪委、监察室负责全程监督。本招聘公告相关事宜由周村区妇幼保健院人力资源科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33-7015505
咨询电话:0533-7015508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