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山东金周石油装备开发有限公司10万/吨年石油开采设备制造项目第一次公众参与公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文件要求,山东金周石油装备开发有限公司10万/吨年石油开采设备制造项目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特发布以下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山东金周石油装备开发有限公司10万/吨年石油开采设备制造项目
建设单位:周村区北郊镇山东金周石油装备开发有限公司厂内
概要:项目在原厂区建设,不新征土地,在公司现有1.5万吨石油钻采设备项目基础上进行改扩建,通过外购部分部件、增加设备、延长喷漆工序生产时数来提高产能,对全厂有机废气治理措施进行升级改造,其他公辅工程依托厂内现有。建成后,达到年产10万吨石油钻采设备制造能力。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拟采取严格的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排放达标。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金周石油装备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18553328982
邮箱:552088153@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山东海美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0531-81795818转8306
邮箱:jn1605@126.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如果公众对山东金周石油装备开发有限公司10万/吨年石油开采设备制造项目的建设有任何意见,可通过网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网络链接为:链接: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山东金周石油装备开发有限公司10万/吨年石油开采设备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意见和建议的,可按要求填写完成“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提交建设单位。
山东金周石油装备开发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