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农业农村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高青县乡村振兴服务岗人员招聘实施方案》要求,我镇(街道)开发了45个乡村振兴服务岗,面向我镇(街道)公开招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乡村振兴服务岗45个,本次招聘为临时性、辅助性岗位,劳务协议期限为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主要在本管区内从事美丽乡村创建和村居环境卫生整治等活动,保持家庭洁美,履行农村保洁,引导村民自觉规范存放垃圾,教育劝说乱堆乱放、乱贴乱涂等影响环境卫生等不良行为;宣传党和国家及各级政府民生法律法规,熟悉脱贫政策和帮扶措施,协助做好脱贫人口政策宣传工作;协助做好脱贫人口相关信息统计工作,提高防止返贫动态监测信息统计时效性,对存在返贫新致贫风险状况户要及时上报;完成镇、管区、村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曾经有过乡村振兴服务岗工作经历在岗时间不足3年且现已离岗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也可以申请。乡村乡村振兴服务岗人员上岗年龄不低于18周岁,一般不超过65周岁,确需兜底帮扶安置的,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但在岗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
不得申请人员:
1.通过用人单位吸纳、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稳定就业的;
2.在企业担任股东、理事、董事、监事的(乡村合作社成员除外);
3.已享受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或正在办理职工退休手续的;
4.正在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
5.已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含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
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
难人员社保岗位补贴)且享受期限已满的;
6.无法满足上岗最基本的体力、智力等身体条件的;
7.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8.不符合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的;
9.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具有高青县户籍;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三)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招用单位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申请
1.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由花沟镇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核实并提供证明。报名人员需提供诚信承诺书、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证明及“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截图。公职人员或村干部直系亲属报名时还需填报备案表。
2.报名时间: 2025年7月4日至7月9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3.报名地点:所属管区
4.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1)《高青县2025年乡村振兴服务岗报名表》(附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一式两份;
(2)《高青县2025年乡村振兴服务岗报名承诺书》一式两份;
(3)“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截图一式两份;
(4)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社保卡账户、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两份;
(5)公职人员或村干部直系亲属报名时还需填报备案表
5.资格审查:根据岗位安置对象范围、招聘条件和报名材料等,由花沟镇农业农村部门会同各村,依据岗位职责和报名情况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或能力测试,并对报名人员身体状况进行评估,测试形式由花沟镇自行确定。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对重复报名、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民主评议
1.参加民主评议人员范围为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
2.由招聘岗位所在村组织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民主评议。
3.要综合考虑人员类型、收入水平、申请意愿、个人能力等因素,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确定相关人员。
4.拟聘用人选确定后由花沟镇出具《乡村振兴服务岗拟聘用人员花名册》,报县农业农村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
(三)审核公示
民主评议结束后,根据申报材料和选聘条件,花沟镇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对已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其所在村公示栏内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四)县级审批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经县农业农村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后,确定聘用。上岗期间,本人领取营业执照、零就业家庭成员领取营业执照的,及时办理退岗手续。根据有关规定,存在须退回补贴情形的,退回已发放的岗位补贴和相关补贴。
(五)协议签订
对拟聘用的乡村振兴服务岗人员由花沟镇与其签订劳务协议,并及时将岗位和人员等信息录入城乡公益性岗位精准管理系统。协议一式二份,用人单位、公益岗人员各执一份。
(六)岗前培训
实行免费岗前培训制度,花沟镇农业农村部门自行组织开展岗前培训,使其掌握岗位所需的基本规范和技能,熟悉岗位工作标准和相关要求。零散上岗人员由岗位开发主体或委托培训机构灵活采取各种方式进行培训。坚持安置一人、培训一人、合格一人、上岗一人,无特殊原因,不得先上。
(七)安排上岗
花沟镇农业农村部门负责通知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按时上岗,依据岗位职责和考核办法开展工作,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建立人员管理台账。
五、薪酬待遇
乡村振兴服务岗人员统一实行政府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现行我县小时最低工资为18元/小时)。按照每人每年不超过100元的标准,统一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本次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待遇为900元/月(每月工作时间不超过50小时)。乡村振兴服务岗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等规定。
六、其他事项
(一)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公职人员)、花沟镇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集体经济补贴的村不得纳入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二)根据《关于开展农民工就业创业支持行动的通知》(鲁人社字[2023]1号)相关规定,从事非全日制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在确保严格履行岗位职责的前提下,可采取适度灵活的管理方式,允许其同时从事其他灵活就业,灵活就业收入水平超出当地防止返贫监测范围的,应退出岗位。
(三)招聘相关信息通过花沟镇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及时登录了解最新信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四)此次公开招聘所有环节均不收取费用。
(五)本轮招聘岗位根据工作实际需求设置,若工作需求发生变化,岗位随之调整,如岗位取消,劳务协议随之终止。
(六)公益性岗位人员名下有营业执照、已享受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且达到就业补助资金管理规定中补贴享受最长年限的、本人未提供相应劳动由他人顶替上岗的、在岗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及时退出岗位,次月起停止发放补贴。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背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镇监督电话:6788708
高青县花沟镇人民政府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