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3-14 栏目: 广而告之 浏览量:6
根据生态环境部2019年1月1日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山东鲁聚新材料有限公司对《山东鲁聚新材料有限公司40000吨/年功能聚硅氧烷及有机硅弹性体材料项目(一期)》相关信息依法进行公开,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山东鲁聚新材料有限公司40000吨/年功能聚硅氧烷及有机硅弹性体材料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淄博市临淄区齐鲁化学工业区乙烯南路东106号
主要建设内容:购置混合釜、反应釜、终止釜等设备,配套部分公辅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功能化聚硅氧材料6000吨。
产品方案:年产功能化聚硅氧材料6000吨
建设性质:新建
工作制度:年运行7200h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鲁聚新材料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齐鲁工业园乙烯南路东106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达 15805333881
e-mail:1656419328@qq.com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评价机构介绍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山东美陵中联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淄博市临淄区齐陵路56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于金巧 15064388535
e-mail:382174742@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与主要工作内容
本项目环评工作程序:
(1)根据备案文件核对拟建项目行业类别;
(2)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确定拟建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3)梳理拟建项目包括法律法律、地方政策等在内的编制依据;
(4)根据拟建项目工艺资料识别特征污染物,确定环境影响评价因子、评价等级、执行标准等内容;
(5)对运营期污染物排放量及浓度达标性等内容进行分析;
(6)在环境质量现状调查、项目及其所在区域污染源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环境影响预测;
(7)根据预测结果结合公众参与调查结果,给出项目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并提出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
本项目环评主要工作内容:
(1)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区域污染源分析;
(2)预测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的环境影响;
(3)对项目可能引起的环境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的项目;
(2)对周围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
(3)项目建成后对当地经济发展的影响;
(4)项目施工期间对环境的影响;
(5)项目建成后对环境的影响;
(6)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7)对项目建设有何建议与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公众可在本信息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以电话、邮件等形式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并请提供您的具体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公众参与下载链接
如果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有任何意见,可至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
山东鲁聚新材料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