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名称、地点、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山东齐氟新材料有限公司1500吨/年PFA、3000吨/年FEP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淄博市高青县高青化工产业园纵三路8号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4700万元,不新征土地、不新建厂房,在现有改性聚四氟乙烯聚合和后处理车间内新增设备,项目建成后,PFA产品由1500t/a提高至3000t/a,FEP产品由3000t/a提高至4500t/a。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齐氟新材料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淄博市高青县高青化工产业园纵三路8号
联系人:潘经理
联系电话:13964354860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评价机构介绍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山东海美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经十路9777号鲁商国奥城2号楼21层
联系人:刘工
电话:0531-81795815转8302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电子版公众意见表可发至建设单位邮箱(1159527451@qq),纸质版公众意见表可提交至山东齐氟新材料有限公司安环部办公室。
山东齐氟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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